关于大连坤马燃气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4月22日收到的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7执保9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大连坤马燃气有限公司名下动产10个,详见查封明细。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11月14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明细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