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扶绥振丰农机服务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0304175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1月20日收到的安徽省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皖0208执1753号”《协助公示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徽省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广西扶绥振丰农机服务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福园路8号的甘蔗收割机共计15台等(详见《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2024年11月13日至2026年11月13日)。

查封由安徽省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