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锦州能威石化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5月30日收到的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太民执字第00189号之八”《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锦州能威石化有限公司院内10号、11号、12号储油罐中的库存油,查封期间不得买卖、抵押、转让、毁损。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18年5月4日至2021年5月3日。
查封由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