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贡市俊鸿鞋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5313087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8月15日收到的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川0321执878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自贡市俊鸿鞋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的460台设备(附查封设备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8月11日起至2027年8月10日止)。在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被查封财产的所有权变更及质押手续等。

查封由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设备清单

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