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仁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2206019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7月15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津02执19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天津仁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津东丽动抵登字(2014)第0066号动产抵押权证项下的全部机器设备(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2年,查封期限自2026年7月15日至2028年7月14日。
查封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津东丽动抵登字(2014)第0066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