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神成液化气体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2603003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2月20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津02执恢3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天津神成液化气体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间为两年,查封自2025年3月8日至2027年3月7日。

原查封案号:(2014)二中执字第0406号

查封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