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莒县华大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3914858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2月6日收到的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鲁1122民初858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莒县华大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该公司院内的设备一宗【变压器两台、压缩机组两台及冷库配套设备,屠宰生产线一套及附属设备】。

二、查封期限一年,自2025年11月26日起至2026年11月25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