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远东工具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6月30日收到的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204执恢88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大连远东工具有限公司抵押给申请执行人的87套机器设备(详见动产抵押登记证书,证书编号:21022018000939)。
二、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大连远东工具有限公司抵押给申请执行人的1580套机器设备(详见动产抵押登记证书,证书编号:21022019005950)。
三、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19日。查封期间,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实施转让、出租、变卖、毁损、抵押、典当等行为。
查封由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21022018000939、21022019005950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