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庆嵩天淀粉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7211008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9月3日收到的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黑06执8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大庆嵩天淀粉有限公司在黑龙江省林甸县有抵押的设备[具体详见动产抵押登记书,动产抵押登记编号:林工商抵登字第(2013)01004]。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抵押登记书
注:编号为林工商抵登字第(2013)01004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