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萝北县腾星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9121001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1月1日收到的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黑04执恢10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萝北县腾星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储存于萝北县鹤北林业局双尚路北侧腾星木业院内木材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2年,自2022年10月22日起至2024年10月21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