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喀左县宏盛矿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0402102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1月21日收到的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辽1324执102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喀左县宏盛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喀左县中三家镇任台子村选厂8个磁选机、10个高频塞。位于喀左县中三家镇任台子村尾矿干排机一套、铁粉过滤机一个、砸浆泵五台。位于喀左县中三家镇任台子村大破机69型一台、平板破机350型2台、锤破机418型1台、震动塞1台、干选机1台、给料机1台。位于喀左县岳台子村和任台子村四台卷扬机、空压机两套。四个井架、四个机斗、变压器四台、检斤秤一个。位于喀左县中三家镇任台子村徐工装机豪沃牌4台(无牌照)。被告拥有的朝工装载机350型一台、油罐车一辆(无牌照)。存放于公司的矿山57型号破碎机一套、矿山干选机一套,喀左县宏盛矿业有限公司用电设施及线路。
二、查封期限自2024年11月17日至2026年11月16日。
查封由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