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精通无缝钢管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9107034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24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二中执字第03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天津市精通无缝钢管有限公司名下登记证号为津南动抵登字(2013)第0018号项下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查封自2025年7月14日至2027年7月13日。
查封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津南动抵登字(2013)第0018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