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宁市嘉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9301101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13日收到的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黑1086执1016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查封执行担保人东宁市嘉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东宁汇宇钢结构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东宁市三岔口镇浙江工贸园区院内:1、3台蘑菇灭菌器(蒸锅)YGQ-84;2、37个液体菌种培养罐;3、260个菌包蒸锅灭菌架1490*950*2200mm;4、3台蘑菇灭菌器(蒸锅)YGQ-87;5、2条菌包生产线;6、1个水槽;7、5个滚筒输送机宽560;8、15台皮带传送机B=600/400/200;9、1台举升机500KG;10、1套生物质蒸汽锅炉DZL6-1.25-T;11、1套生物质蒸汽锅炉DZL6-1.6-S;12、2台变压器及线路250KVA;13、1套消防系统;14、1套净化系统;15、1台药品冷藏柜YPG-260;16、1台显微镜;17、10台回旋式振荡器FSYC-1;18、1台净化工作台SW-CJ-1D;19、2台水工接菌机;20、20000个菌筐;21、2台轮式装载机CLG835H;22、1台菌种灭菌锅300L;23、2台数显化培养箱150A;24、1套监控系统;25、2套螺杆空压机50A;26、1台蒸饭车YW-QZD-XN12;27、1台节能燃气大锅灶DZTK800/32A;28、1台立式冷藏柜LSC-288/;29、1台冷冻柜BD/BC-306HGD;30、1台冷冻柜LDGZT188;31、1台不锈钢工作台1800*800;32、1套办公桌椅;33、1套音响;34、1套滚筒筛;35、300米电缆。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查封期限:2025年5月8日至2027年5月8日。
查封由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