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孚源(本溪)医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1407043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7月3日收到的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辽0503执43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孚源(本溪)医院有限公司存放于平山区平山路108号楼内的10套机器设备(1、射频控温热凝仪一套,型号R-2000BD1;2、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型号EPS-A-I-I20;3、病人监护仪四套,型号P-12;4、病人监护仪二套,型号M10;5、数字式心电图机一台,型号iE12A)。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6年6月26日起至2028年6月26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