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君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9811004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5月27日收到的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吉03执40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吉林省君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老厂区的14个油罐立式罐(柴油)及其附属设施;
二、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吉林省君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新厂区的54个立式储油罐及其附属设施。
三、查封期限二年(自2023年5月16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止)。
查封由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