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281227-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2月22日收到的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07执27-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登记在(潍滨海工商)抵登字第(2018)00038号、00021号、00028号动产抵押物三批和37072019014344、37072019012802登记号下的所有动产抵押物二批。
二、以上财产的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3月2日至2025年3月1日。在查封期间未经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办理转移、抵押等处分性行为。
查封由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潍滨海工商)抵登字第(2018)00038号、00021号、00028号、37072019014344、37072019012802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