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德天龙建材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8806011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29日收到的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3)承中法执字第111号-5”《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承德天龙建材制造有限公司的搅拌站及机器设备5台套(型号:HZS120、HZS120、HZS180、HZS180、LG853B)。

二、查封期限两年:即自2021年7月25日起至2023年7月24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