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州易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3106015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2月28日收到的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1482执恢15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德州易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单梁桥式起重机、配电柜等24项机器设备(详见抵押物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2月27日至2026年2月26日)。
查封由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物清单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