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昌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0301014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1月16日收到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川01执恢142号之九”《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被执行人隆昌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胡家站、界市站、龙市站、圣灯站、黄家站和响石站民用天然气安装工程(即天然气管道工程与附属设施设备)的查封。

该解除查封由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