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巨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3012719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2月3日收到的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川1803执保1719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查封四川巨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雅安市经开区永兴大道中段699号中间罐区设备磷酸储槽2台(设备型号:Φ5000*5400*8V=100m³)。

二、查封期限自2023年11月29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止;查封期间,不予办理上述财产的过户、登记、租赁、抵押等手续,不得设定权利负担。

查封由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公告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