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源市盛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5月29日收到的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吉04执恢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辽源市盛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机械设备:

1、锤式破碎机PC1100x1000贰台;

2、滚动筛PC1500x5000贰台;

3、高速细碎对辊机GS1000x800贰台;

4、板式给料机BGD-800贰台;

5、对轴搅拌机SJ3600x420贰台;

6、强力搅拌机QJ3600x4200壹台;

7、箱式搅拌机XG-800叁台;

8、多斗挖掘机DWY40-950壹台;

9、可速式配仓布料机B-500壹台;

10、双插真空挤砖机JZX-60-5.5壹台;

11、真空泵MH-2/150壹台;

12、滤清泵6.2mp壹台;

13、切坯切条机QP-32壹台;

14、重车牵引机TL-8十九台;

15、干燥室液压顶车机PC-30贰台;

16、出口拉引机TL-4四台;

17、固车牵引机BD-3600六台;

18、摆渡车BC-50叁台;

19、窑车3300x36000三百零九台;

20、干燥焙烧窑115.2肆台;

21、轨道线E-500十八条;

22、步进机2350;

23、码坯机器人、步进机、步坯台、抓盘一套五个;

24、切坯机、切条机贰套;

25、双极真空挤压机KY60-40壹台。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从2022年5月24日时起,到2024年5月24日时止。

查封由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