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东阿冠兴钢球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8日收到的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1524执7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依法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东阿冠兴钢球有限公司名下所有设备(详见原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2021年8月6日至2023年8月5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