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丘市我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8日收到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豫1425执137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商丘市我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12台(登记编号:41142019001113),查封清单如下:铣磨机4台(规格型号:直径5-80)、下摆机12台(规格型号:直径50毫米)、上摆机6台(规格型号:直径50毫米)、上摆机4台(规格型号:2.5/6P)、纯水设备1组、洗净机1台、干涉仪1台、干涉镜头1个(规格型号:1.0)、干涉镜头1个(规格型号:2.0)、干涉镜头1个(规格型号:3.0)、甩干机1台。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2日。

三、查封期间暂停办理有关该财产的产权买卖过户、转移登记等手续。

查封由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