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宽甸泰安矿业有限公司铁选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2日收到的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宽民执字第0092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宽甸泰安矿业有限公司铁选厂的全部机器设备及供电设施。
二、查封期限2年,从2021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5日。查封期间不得擅自处分查封物,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查封由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