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众冶钢铁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17日收到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津执恢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解除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津执恢3号之五执行裁定书对被执行人天津众冶钢铁有限公司的全部机器设备的查封。

该解除查封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