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荣丰橡胶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17日收到的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鲁11执2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山东荣丰橡胶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莒县经济开发区烟台路16号公司院内的机器设备一宗(详见查封机器设备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8月13日起至2023年8月12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