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科尔森液压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7810021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0月10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鲁0811执恢2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济宁科尔森液压有限公司名下登记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担保证明-初始登记(登记证明编号:33491237004292967661)项下动产一宗。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6年10月8日起至2028年10月7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