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登万头绿色养殖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16日收到的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甘01执保5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永登万头绿色养殖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永登万头绿色养殖有限公司厂区内的机器设备(以永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永动押2016-26号动产抵押登记书记载为准)。
二、查封期限叁年,自2021年8月12日起至2024年8月11日。
三、冻结、查封期间,未经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办理买卖、转让、过户手续和设定抵押等其他权利负担。
查封由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