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抗生素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0305113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0月22日收到的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1执113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被执行人沈阳抗生素厂名下机器设备,详见明细。
二、冻结期限二年,自2025年09月22日起至2027年09月21日止。
原查封案号(2022)辽01执保373号
冻结由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