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汉尧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15日收到的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青02执76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青海汉尧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后附抵押清单)。
二、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所有权(使用权)、转移、变更、设置他项权利等相关手续。
三、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9日止。
查封由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