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名市全星石化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14日收到的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冀0682执145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茂名市全星石化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若干(详见查封公告)。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

查封由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