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菏泽众富纺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4809047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3月21日收到的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鲁1725执保47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菏泽众富纺织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自动络筒机6个(2个64锭、4个72锭)、粗纱机5个(FA458)、细纱机45个(17个FA506、28个FA1510/508)、并条机6个(4个FA306、2个RSBD22)、梳棉机17个(7个FA203C、9个FA204、1个FA231)、除尘机组2个、清花设备1套]机器设备予以查封,查封详情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2026年3月18日至2028年3月17日。

查封由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