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夹江县明惠瓷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3405114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7月19日收到的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川1126执保114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夹江县明惠瓷厂的YP3280型号的液压自动压砖机一台,以227,107元为限。

二、查封期限二年,从2025年7月11日起至2027年7月10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