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捷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13日收到的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711执保49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辽宁捷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机器设备60台/套(详见所附查封机器设备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9日。
查封由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