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市宝鑫冷弯板材加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13日收到的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3执保14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保全人鞍山市宝鑫冷弯板材加工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机器设备清单)。
二、查封期限2年,自2021年8月10日起至2023年8月9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