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永行车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8月5日收到的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闽0602执377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福建永行车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登记在福建永行工贸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机器设备情况详见附表清单),暂不办理上述机器设备的抵押、变更等手续。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从2021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日。

查封由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