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1413081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月26日收到的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302执8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查封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所有的536件(详见明细附件)设备。
二、查封期限二年,2025年1月22日至2027年1月21日。
查封由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明细附件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