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丰县华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7月23日收到辽宁省西丰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1223民初13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西丰县人民法院对西丰县华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坐落于西丰县西丰镇公合村厂区内的水泥筒仓八个予以查封。

二、以上查封期限为叁年,即自2021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18日,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所有权(包括股权)转移、变更以及其他抵押登记。

查封由辽宁省西丰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