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久实业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7月23日收到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鄂06执恢33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军久实业公司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军久实业公司机器设备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查封时间从2021年7月15 -2023年7月15日。被查封的财产由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其过错造成的损失,由其承担责任。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转让、抵押、拍卖等相关手续。

查封由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