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海市昕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7月22日收到的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内0304执保5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乌海市昕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
查封由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