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郓城县三德木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6月27日收到的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1725执3036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郓城县三德木业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自查封之日起二年,自二0二一年六月十一日至二0二三年六月十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