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化县三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8日收到的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冀0825执11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隆化县三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全部机械设备(详见附后资产明细表)。
二、上述财产动产查封期限自2020年10月15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