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大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7月18日收到的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8执13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北大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2年,从2021年6月23日起至2023年6月22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