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贵金象炭黑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7月18日收到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渝01执1082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重庆市贵金象炭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长寿经开区A30-1/01号地块的生产设备49台/套(详见清单)存货(炭黑)(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0231420180030)。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即从2021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

查封由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