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无限航空飞机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1109162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2月5日收到的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津0101执恢1622号”《协助(委托)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无限航空飞机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型号为:P68观察者2,发动机号LYCO1ULN6,10-360-A1B6,出口适航证NO.E0669151001,NO.E0660521001设备两台。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限自2022年11月29日至2025年11月28日止。

查封由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