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明皇木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8304049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5月10日收到的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鄂0583执49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湖北明皇木业有限公司抵押给申请执行人枝江市金桥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抵押物(动产抵押登记证号:枝工商动抵登(2016)159号),限额3056660.74元;
二、以上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5月5日起至2025年5月5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枝工商动抵登(2016)159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