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瑞祥新农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11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2)二中执字第023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天津市瑞祥新农食品有限公司名下存放在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工业区天津市瑞祥新农食品有限公司院内设备(详见清单)。

二、查封自2022年5月19日至2024年5月18日。

查封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