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恩平市嘉维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8804018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5月17日收到的广东省恩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粤0785执恢1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恩平市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恩平市嘉维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机械设备:恩平市嘉维化工厂的第一、二、三条生产线及白樱华牌纳米活性碳酸钙一批(详见查封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自2023年5月11日起至2025年5月10日止。查封期间,允许被执行人生产、使用,但不得买卖、转让、抵押、出租、赠与、毁损或实施其它与本裁定相抵触的行为。

查封由广东省恩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