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弘川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6201018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4月12日收到的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124执18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辽宁弘川新型材料有限公司912101245553176183所有的250千伏变压器三台(高压专台,含线路设备,户号7420035634、户号7420035647、户号7420035689)、设备、线路、批准容量。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6年4月9日起至2028年4月8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