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漳平市富鑫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7月4日收到的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闽08执414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漳平市富鑫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漳平市芦芝乡涵梅村的漳平小杞电站的机器设备(具体见附件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从2021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查封由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8月